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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NAMIC INFORMATION根據《廣州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生調劑復試方案》,考生初試成績不低于學校線為初試合格生源,初試合格,進入第二輪調劑者可進入我單位調劑復試考生名單。我單位調劑復試工作計劃安排如下:
一、復試安排
(一)復試方式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廣東省有關要求,結合我司工作實際,綜合研判確定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復試地點為:廣東一方制藥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和順金逢路69號)科技大樓一樓五號會議室。
(二)復試名單確定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司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擬定我司招生專業的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如下表,生源充足的按不低于招生計劃150%的比例從上線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復試名單。合格生源不足150%的,按照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詳細名單見附件3。
(三)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不齊全或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報到時間:4月13日9:00-11:00,現場報到地點:廣東一方制藥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和順金逢路69號)科技大樓六樓科技與創新管理部辦公室。聯系人:古老師,18620877386。
考生需提供材料見下表:
注:以上材料電子版需于4月11日17:00前發送至369372781@qq.com。
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須提前聯系我司負責老師,提交書面申請與說明情況,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復試。
1. 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加分考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及“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考生的加分材料提交負責老師,我司委派專人對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進行初審,最后報學校研招辦統一審核。
3.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司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復試前準備
復試考生提前下載“釘釘軟件”,請考生掃描以下釘釘二維碼加入復試群,入群時請提供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最后四位作為驗證信息。
(五)復試內容
1.復試為綜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知識與專業素養,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創新潛質,外語能力水平等。復試總成績即綜合考核成績,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滿分20分)
復試專家小組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知識與專業素養考核(滿分20分)
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的了解與掌握、思維與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的發展動態、前沿的了解,專業領域發展潛力等。中醫藥相關學科還應重點考察學生中醫藥傳統文化、中醫思維、中醫臨床技能等中醫藥專業素養。
(3)科研能力考核(滿分20分)
專業實際操作能力(動手操作能力測試等),或實驗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科研潛質等。
(4)綜合素質和創新潛質考核(滿分20分)
復試專家小組可考察考生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與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事業心和責任感、紀律性和協作性(遵紀守法、團隊合作等),人文素養、行為舉止、心理健康、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質;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潛質。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的考核,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5)外語能力水平考核(滿分20分)
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文獻閱讀等,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能力。
綜合考核由公司組織,復試專家小組實施,復試面試若考生作答結束,請提醒考生如無補充,面試結束。所有復試專家小組須在指定的場所對考生進行復試,嚴守紀律,復試專家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過程要有現場記錄。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
(六)復試工作安排
復試時間: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14:00-17:00
復試地點:廣東一方制藥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和順金逢路69號)科技大樓一樓五號會議室。
二、錄取原則與程序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將嚴格執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經擬錄取名單公示;
4.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6.未按時提交畢業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7.體檢不合格者;
8.提供虛假信息者。
(二)錄取程序
1.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滿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加權計算方式,初試總成績占50%,復試總成績占50%。即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50%+網絡遠程綜合考核成績×50%,綜合成績為考生的最終錄取總成績。
2.確定擬錄取名單
公司招生領導小組按實際下達的招生分專業計劃擬定待錄取名單及遞補名單,對擬錄取名單的公示時間為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考生上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擬錄取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3.簽訂定向培養合同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在擬錄取公示名單公布后應及時與定向培養單位(人事部門)簽訂培養合同(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郵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取消擬錄取資格。
4.體檢
擬錄取考生應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醫院體檢,檢查血壓、身高、體重、辨色力、視力、內外科、血常規、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體檢報告單的電子版或掃描PDF版至369372781@qq.com。未提交體檢報告者不予錄取。
體檢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文件要求。體檢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5.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并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確定為我司2023年碩士研究生并由學校按照錄取名單發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6.調檔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培養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擬錄取名單的同時向考生發放調檔函和政審表,考生本人人事檔案和政審表應在規定時間前郵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辦。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考生的人事檔案和政審表等方面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其他
關于監督與申訴:公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委派專人,并設立專線(電話與郵箱)負責受理考生成績復核、質疑、申訴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處理。
申訴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書面申訴→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處理→學科組形成書面報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認學科組意見→書面回復考生。
2. 考生提出書面申訴→學校信訪部門受理→研招辦→院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調查處理→學科組形成書面報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認學科組意見→研招辦→學校信訪部門→書面回復考生。
復試監督申述電話:0757-85128602
研招辦咨詢申訴電話:020-39358482
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20-39358717。
四、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廣州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執行。
廣東一方制藥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0日
附件:
附件1:廣州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doc附件2:廣州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附件3:廣東一方制藥有限公司研究生調劑復試名單.xlsx